圣经讲解
3、立约的血(一)
《出埃及记》第二十四章
精读内容
第六天
祷读/背诵:
出 24:8
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这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所立之约的血。
精读节选:
立约的血(一)
与立约之血有关的几个重点
一 血指出一方是有罪的,而另一方愿意赦免
出埃及记二十四章六节说,摩西将血“一半洒在坛上”。按希伯来书九章十九节所说,摩西把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摩西为什么一定要把血洒在书上?律法书本来是洁净的,但是律法书到了百姓那里时,就变得不洁净了。我们很难知道我们有多败坏、多污秽,我们里面的邪恶又多有传染性。不论什么东西我们一接触,就立刻变成不洁的。这就是律法书也需要洒血的原因。
百姓愚昧地应允,凡耶和华所要求他们的,他们都必遵行。然而,摩西并不愚昧。他不注意以色列子民所作的承诺,他反将血洒在所有愚拙的人身上。他知道他们都需要这血的洗净,就将血洒在他们身上。洒血指出立约的一方犯了罪,需要得赦免,它也指出神愿意赦免。希伯来书八章十二节:“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绝不再记念他们的罪。”启示出神乐意赦免祂的百姓。
二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希伯来书九章二十二节说:“没有流血,就没有赦罪。”在出埃及记二十四章里,流血是因着百姓的罪需要得着赦免。提到血的这件事实,指出以色列子民需要得赦免,而神已预备好要赦免他们。倘若神不愿意赦免百姓,祂可以拒收祭物,而把所有的百姓都治死。但是,罪得赦免所必须的血已经流出来了。
三 血使罪得赦免,引导立约中有罪的一方进入更美的事里
使罪得赦免的血引导立约中有罪的一方——以色列子民,进入更美的事里。我们知道,神的子民既然不能遵守律法,神就与他们另立一个约。
(一)新心
在神与祂的百姓起誓所立的新约中,神应许赐给他们一个新心。以西结书三十六章二十六节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神赐给百姓一个新心,意思是祂要更换他们的性情。在西乃山下,以色列子民愚昧地对摩西说,他们保证要遵行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话。神不要祂的百姓这样说,祂的心意是要他们的心。
(二)新灵
在以西结书三十六章二十六节,神也应许赐给百姓新灵。这就是重生他们,并重组他们。
(三)神的灵
在以西结书三十六章二十七节主说:“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神将祂的灵放在祂百姓里面,就是将祂自己放在他们里面。
许多基督徒不明白新心、新灵,与神的灵之间有什么区别。好些年前,我到一个城市去访问,释放了一篇信息交通到以西结书三十六章二十六和二十七节。我强调新心、新灵和神的灵这方面。有一位姊妹对我分别心与灵感到困扰,她不了解有什么不同。根据她的观念,心和灵是一样的。我尽力说明我们有个心,可用来爱主;又有个灵可以用来接触主并接受主。我手上拿着一本圣经告诉她说,虽然她用她的心爱圣经,但是她必须用手来接受圣经。最后她明白了,我们虽然可以用我们的心来爱主,但我们还需要另外一个器官,就是灵,来接触祂并接受祂。新心、新灵、神的灵都能成为我们的,因为血已经流出来了,好赦免我们的罪。
(四)里面生命的律
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三节说:“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在此神应许要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的各部分里,写在我们的心上。希伯来书八章十节引用了这段话。写在我们里面人里的律法不是外面的律法,而是里面生命的律。
神应许赐给百姓新心、新灵、祂的灵,以及里面生命的律。这指明神的性情、神的生命,以及神自己。我们这些信徒有新心、新灵,并有神自己作为那灵。我们也有里面生命的律。
(五)认识神的生命本能
因为我们有了新心、新灵、神的灵,以及里面生命的律,所以我们有认识神的生命本能。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四节说:“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希伯来书八章十一节引用这节圣经。我们既有里面生命的能力来认识神,就不需要人来教导我们。
神自己已经进到我们里面来成为那灵,将祂的生命和性情分赐给我们。神的生命和性情已经成了里面生命的律,这是一种生机的成分,能自然而然地调整我们。新心、新灵、神的灵、里面生命的律、认识神的生命能力——这些就是更美的事,赦罪的血已经引导我们进入其中。
以西结书三十六章二十六和二十七节以及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三和三十四节的应许,在以色列子民身上还没有成就。主耶稣再来之后,这些事才会实现在他们身上。以色列人民还在犹太教中无法自拔,他们还没有领受新心、新灵、神的灵,以及里面生命的律;他们没有认识神的生命能力。但是有一天,在撒迦利亚书十二章所预言的时候,他们要悔改。那时候,这个应许就要成就,因为神要重生他们,将新心和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将祂的灵放在他们里面,也把生命的律分赐给他们。阿利路亚!我们这些新约的信徒,已经领受这一切更美的事!
四 赎罪的血引导蒙救赎的人进入至圣所
甚至在旧约时代,大祭司借着流在坛上救赎的血才能进入至圣所。亚伦是第一位这样进入至圣所,看见神基路伯的荣耀,并接受神注入的人。
利未记十六章十一至十六节是一段重要的经节,指出流在坛上的血使大祭司能够进入至圣所。十四节说:“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头弹在遮罪盖上朝东的一面,又在遮罪盖的前面用指头弹血七次。”首先,祭物要被杀在坛那里。然后大祭司带着血进入至圣所里。十五节接着说:“随后他要宰那为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带入幔内,弹在遮罪盖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弹公牛的血一样。”这样大祭司才能停留在神面前,并且接受神基路伯荣耀的注入。这就是以流在坛上并带进至圣所的血为根基来享受神。
血不仅救赎神的百姓,也将他们带进对神的享受中。大卫在诗篇二十七篇第四节说到这样的享受:“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我仍要寻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瞻仰祂的荣美,在祂的殿里求问。”我们怎能进入神的殿中,瞻仰主面容的美丽呢?唯有借着救赎并洗净的血,才能进入。唯独在血的根基上,我们才能在主的殿中瞻仰祂的荣美。救赎的血实际地把犯罪、败坏的人带进对神的享受中。
选自《出埃及生命读经》七十九篇
问题讨论:血使罪得赦免,引导立约中有罪的一方进入哪些更美的事里?
操练实行:与圣徒对说借血使罪得赦后,我们被引导进入对基督的享受里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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