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约翰壹书 1:5
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祂所听见,现在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约翰壹书 1:6
我们若说我们与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约翰壹书 1:8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
约翰壹书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约翰壹书 1: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祂的话就不在我们里面了。
罗马 5:12
这就如罪是借着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借着罪来的,于是死就遍及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罗马 7:17
其实,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
罗马 8:4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罗马 8:6
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
来 9:26
如果这样,从创世以来,祂就必须多次受苦了;但如今祂在诸世代的终结显明了一次,好借着献上自己为祭,把罪除掉。
来 9:28
基督也是这样,既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还要向那热切等待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为拯救他们。
祷读/背诵:
利未记 4: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
约翰壹书 1:7 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阅读内容:
在已过的信息中,我们说到五种基本祭中的头三种-燔祭、素祭、平安祭。第四种基本祭是赎罪祭,第五种基本祭是赎愆祭。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赎罪祭。
祭的安排次序
我很欣赏这五种基本祭的安排次序。这次序不是按着人的想法;人的想法会将赎罪祭摆在第一项。我们晓得自己是有罪的,因此我们第一件事就是要对付罪。接着,我们可能取用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但神圣的次序和我们的次序不同。神圣的次序开始于燔祭,说出我们首要的事该是绝对为着神。燔祭之后接着是素祭;素祭说出我们该天天以基督作我们生命的供应,并凭祂而活。我们以基督作燔祭和素祭,结果就有了平安。虽然我们有了平安,却仍有一些难处—里面的罪性和外面的罪行,这些都必须对付。
利未记这些祭的安排次序,与约翰一书一章的次序相符。约壹一章五节说,“神就是光,在祂里面毫无黑暗。”六节告诉我们,我们若说我们与这位是光的神有交通,却“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七节接着说,“但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指明当我们与神有交通,享受祂的时候,我们会看见在我们与神之间有难处,这难处就是罪。
罪性与罪行
新约用单数的罪和复数的罪说到罪的问题。单数的罪是指内住的罪,是从撒但借着亚当进入人类里面(罗五12),这是罗马书第二段,五章十二节至八章十三节(七章五节除外,那里是说到诸罪)所对付的。复数的罪是指罪的行为,即内住之罪的果子,是罗马书第一段,一章十八节至五章十一节所对付的。然而,约壹一章七节单数的罪连同形容词“一切的”,不是指内住的罪,乃是指我们重生后所犯的每一个罪(约壹一10)。这些罪玷污了我们原先被洗净的良心,在我们与神的交通中,需要主耶稣的血将其洗净。
我们单数的罪,就是在我们性情里内住的罪(罗七17),已经借着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利四,赛五三10,罗八3,林后五21,来九26)解决了。我们复数的罪,就是我们的过犯,已经借着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利五,赛五三11,林前十五3,彼前二24,来九28)解决了。我们重生以后,还需要接受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如约壹一章八节所指明的,以及并赎愆祭,如约壹一章九节所指明的。
约壹一章八节说,“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便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这节是说到内住的罪,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罪。这是罗马五章十二节所说的罪。我们若说我们得救重生后就没有罪,便是自欺。虽然我们得救重生了,也寻求主、爱主、与祂有交通,但我们仍有罪住在里面。这是事实,我们若否认,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
约壹一章九节接着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是指承认我们重生以后的罪行,不是指承认重生以前的罪行。
约翰壹书里之次序的图画
利未记一至五章五种祭的次序,是约壹一章里之次序的图画。燔祭、素祭与平安祭带我们进入与神的交通。当我们接受基督作我们在神面前的燔祭,并接受基督作我们每日的生命供应时,我们就被带进神圣的平安里;在这平安里,我们在交通中享受三一神。所以我们经历头三个祭的结果,乃是与那是光的神有交通。在光中,我们看见我们的失败、错误、以及对别人不正确的态度。至终我们了解不仅我们有外面的罪行,还有住在肉体里的罪性。我们甚至了解,我们本身就是罪。我们深深了解,我们不过是罪而已。
我们想要作得好、行得对,情况却恰好相反,我们就学着与保罗同说,“其实,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罗七17)。我们借着与那是光的神有交通,就发现自己是有罪的:里面有罪性,外面有罪行。我们在里面有罪的“母亲”,外面有罪的行为,就是出于这罪的母亲的“孩子”。
加拉太五章十九至二十一节说到肉体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争竞、忌恨、分立、宗派。我们能说我们在教会生活中没有争竞和忌恨吗?我们无法说这话。在教会生活中也可能有宗派;一些圣徒可能与某些人结党。这就是在哥林多的情形。“你们各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林前一12)我们若在教会生活或家庭生活中,有争竞、忌恨、分立、宗派,就是在肉体中生活行动。我们若说自己与神有交通,却仍有这些肉体的行为,就是在黑暗里行,也就是自欺。我们若在教会生活中有争竞、忌恨、分立、宗派,这就是说,我们的教会生活乃是在黑暗里。照样,我们若说我们是在与神的交通中,却错待我们的丈夫或妻子,就是自欺。
我们若真实的以基督为我们的燔祭来满足神,并以基督为我们的素祭作我们每日的食物,就该在光中并行在光中。然后我们在神圣的光中,就会看见自己的失败和短缺。我们若对丈夫或妻子的态度不当,就会看见并承认这是不对的。我们若批评某些弟兄,或袒护一些圣徒,会知道这也是不对的。愿我们都乐意蒙光照,仰望主给我们光!我们若说我们享受主,就必须是在光中。
歌罗西一章十二节告诉我们,基督是众圣徒在光中所得的分。基督不是众圣徒在黑暗中、批评中或宗派中所得的分。我们在那里?在光里还是在黑暗里?我们若不是在光中,就不能享受基督作众圣徒的分。我们享受基督作头三种祭之后,就需要祂作赎罪祭。我们享受祂时,可能从全人深处说,“主,感谢你,我在你的面光中。我爱你,主,我接受你作我每日的供应。”光自然的就会照耀。光可能会照在你对你配偶所说的一句话上,或你对一位弟兄的批评上。我们会立刻认罪,并求主赦免。
当我享受主的时候,主常常光照我对某人说的好话,给我看见这样说是出于肉体,出于天然,而不是出于灵。所以,我必须为自己对别人和别人优点的美言,向主认罪。凡不在灵里的,不论好坏,都是出于一个源头-肉体。批评别人是出于肉体,从天然的人里说别人的好话,也是出于肉体。只有绝对照着灵行事、说话、为人,将心思置于灵(罗八6),我们所作的才不是出于肉体。
在罗马八章四节保罗说,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那些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保罗不是说,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作好事的人身上,因为作好事不是照着生命树,乃是照着知识善恶树。我们不要尝试作好,乃该简单的照着灵而行。若是我们的灵里没有膏油的涂抹,我们就不该说好说歹。这就是在灵里行动,蒙拯救脱离肉体。
问题讨论:
1、赎罪祭为什么是列在前三祭的后面?
2、在生活中,谈谈你对赎罪祭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