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申 22:1 你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要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申 22:2 你弟兄若离你远,或是你不认识他,就要牵到你家去,留在你那里,等你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申 22:3 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遇见了,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
申 22:4 你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要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申 22:5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行这些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申 22:6 你若在路上遇见鸟窝,或在树上或在地上,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
申 22:7 总要放母,只可取雏;这样你就可以得福,日子得以长久。
申 22:8 你建造新房屋时,要在房顶的四围安栏杆,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你就使流血的罪归于你家。
申 22:9 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你撒种所得的收成,和葡萄园的出产,都没收归与圣所。
申 22:10 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申 22:11 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
申 22:12 你要在所披的衣服上四角作穗子。
提前 1:3 我往马其顿去的时候,曾劝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嘱咐那几个人,不可教导与神的经纶不同的事。
林后 6:14 你们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负一轭,因为义和不法有什么合伙?光对黑暗有什么交通?
祷读/背诵:
申 22:1 你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要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阅读内容: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一般的律例和典章中,关于顾到别人的权益,关于任何种的搀杂,关于宽待生产的动物,以及关于失去入耶和华之会的权利等部分。
十四 关于顾到别人权益的话
二十二章一至四节、八节,是关于顾到别人的权益的话。
1 以色列人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不顾,总要把它牵回交给他的弟兄
以色列人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不顾,总要把它牵回交给他的弟兄(申二二1)。
二十二章一节的“弟兄”一辞,指明在神眼中,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一个家庭里面的成员。整个国家乃是一个大家庭。迷路的牛或羊不仅是另一个人的牲畜,更是一位弟兄的牲畜。把这样一只迷路的牛或羊牵回给弟兄,就是顾到弟兄的权益。今天在我们中间,应当实行顾到弟兄姊妹的权益。
2 他的弟兄若是离他很远,或是不认识的,就要牵到自己家里,等他弟兄来寻找就还给他
他的弟兄若是离他很远,或是不认识的,就要牵到自己家里,等他弟兄来寻找(申二二2上);然后就要还给他(申二二2下)。
3 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都不可不顾
“你的弟兄无论失落什么,或是驴,或是衣服,你若看见了,都要这样行,不可佯为不见。”(申二二3)这指明以色列人看到弟兄失落的任何东西,都要为弟兄加以照顾。
4 弟兄的驴或牛跌倒在路上,不可不顾
以色列人若看见弟兄的驴或牛跌倒在路上,不可不顾,总要帮他拉起来(申二二4)。在这样的事例中,牲畜的主人在场,但他需要人帮他把驴或牛拉起来。
5 以色列人若建造新屋,要屋顶四围安低墙
以色列人若建造新屋,要在屋顶四围安低墙,免得有人从房上掉下来,流血的罪就归于他的屋子(申二二8)。当时以色列人的屋顶是平的。屋顶四围的低墙可以保护人不至从屋顶摔落。
十五 关于任何种的搀杂
申命记二十二章五节,九至十二节,是关于任何种的搀杂。
1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女子的衣服
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女子的衣服(申二二5上)。凡这样行的人,都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所憎恶的(申二二8下)。弟兄姊妹的仪表应当清楚的区分出男女之别。
2 以色列人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他的葡萄园里
“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免得全部的收成,就是你撒种所结的,以及葡萄园的增产,都充公给圣所。”(申二二9)“充公给圣所”,直译,圣别。达秘给这节加上注解说,“这辞直译,‘使之成圣’,或‘分别归神’,即充公拨给圣所。”以色列人若把两样种子种在他的葡萄园里,他撒种所结的,以及葡萄园的增产都不是他的。他不许为自己保留这些出产。这些出产和增产乃要充公成为神的。这就是说,他在葡萄园里撒下两样种子的劳苦,都成了徒然。
我相信禁止在葡萄园里撒下两样种子,乃是豫表在教会中禁止传讲不同的教训(提前一3)。教会乃是神的葡萄园,在这葡萄园里,我们只该撒一样种子,传讲一样的教训。我们若传讲不同的教训,撒一种以上的种子,教会中的“出产”就会丧失。
3 以色列人不可并用牛驴耕地
以色列人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二二10)。这预表“与不信者不要不配的同负一轭。”(林后六14上)“不配的”,意思是相异的,指在种类上不同。按照利未记十一章,牛是洁净的动物,但驴是不洁净的。在申命记二十二章十节,牛预表信徒,驴预表不信的人。信徒与不信者是不同的人。因着信徒神圣的性情和圣别的地位,他们不该与不信者同负一轭。这该应用在信徒与不信者之间各种亲密的关系上,包括他们的婚姻和事业。弟兄若与不信的女子或姊妹与不信的男子结婚,就是信徒与不信者不配的同负一轭,他们将很难生活在一起。信徒若与不信者合伙作生意,信徒就会有麻烦。比方说,不信者也许要作一些不诚实的事。我们信徒与不信者不该不配的同负一轭,因为这是一种搀杂;所有的搀杂在神眼中都是可憎恶的。
4 以色列人不可穿搀杂料作的衣服
以色列人不可穿羊毛细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申二二11)。羊毛来自羊,细麻来自植物。神不要以色列人质料搀杂在一起。
5 以色列人要在衣服的四角作穗子
以色列人要在遮体衣服的四角作穗子(申二二12)。“四角”原文也可译为“边”。这里的要求也许是指民数记十五章三十八节。“你要告诉以色列人,叫他们世世代代在衣服角上作穗子,并在每角穗子上钉一条蓝色细带。”这一节的“带”表征约束,“蓝色”表征属天的事物;因此蓝色的细带表征属天的约束。今天对我们来说,蓝色的带表征我们这些神的儿女,行事为人应当是美丽的,且该在属天管治的约束之下。
问题讨论:
1、禁止在葡萄园里撒下两样种子,预表什么?
2、以色列人不可并用牛驴耕地,预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