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出埃及记》第二十七章(四)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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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二十七章

精读内容

第四天

精读《出埃及记》27章 D4

祷读/背诵:

西 2:15

既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神就把他们公然示众,仗着十字架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


精读节选:

三一神与十字架的救赎

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不但是借着主耶稣基督自己完成的,也是借着三一神完成的。希伯来九章十四节说,主耶稣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献给神。照歌罗西二章来看,基督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父神是忙碌的。子神死于包罗万有之死的时候,父神非常积极。我们已经指出,邪灵也很忙碌。这就是祭坛高三肘所表征的三一神。因此,三一神是救赎的标准。救赎乃是三一神照着三一神的标准所完成的。

我们由经历中晓得,三一神与我们蒙救赎有关。我们这些罪人听见了福音,那灵就在我们里面作工。我们一悔改,就开始珍赏主耶稣。同时,父也在作工。因此,灵、子、父一同作工,要救赎我们,把我们带回来,并接纳我们。这就是基督救赎之高度的意义。祭坛高三肘,表明祭坛是三一神所建筑的,也是照着三一神而建筑的。我相信这是祭坛高度的真义。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乃是借着三一神,借着子、灵、父所完成的。

十字架的拯救

神的工作,乃是将信徒的旧人,与基督同钉死,以致凡属基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不论是肉体,是肉体中强有力的情欲,都一起钉在十字架上了,使罪人得着重生,并继续得蒙拯救以脱离肉体的管辖,好叫他能随从圣灵而行,不再随从肉体而行,以致在不久的时候,能够成为一个属灵的人。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就是每一个信主的人。不管这人的灵性程度如何,不管他工作如何,也不管他曾否从罪得释放,曾否完全成圣,曾否被肉体的私欲所胜过,这些一概都不管。在此所管的,就是这人曾否与基督有生命上的联属,换一句话说,就是他重生了没有,再换一句话说,就是他曾否信主耶稣为救主。他如果已信,就不管这人现在灵性的景况如何,不管他得胜或是失败,这个人是“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的。

我们应当看准了,这里所说的,并非经历的问题,不论你的经历怎样,乃是神的事实。“凡属基督耶稣的人”,软弱也好,强壮也好,都“是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你说,你还会犯罪,神说,你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你说,脾气尚在,神说,你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你说,你私欲厉害,神说,你的肉体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请你现在不要注意你自己的经历,先注意神对你说的话。你若不听不信神的话,天天看你自己的经历,你就永不能有肉体钉十字架的经历。先听信神的话,才能有经历。应当先注重神的事实,后注重人的经历。神对你说,“你的肉体已经钉十字架了。”你应当回答说,“阿们,是的,我的肉体,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的。”你这样作,就要看见你的肉体真钉死了。

哥林多的人,在神的眼光看,他们的肉体,是已经和主耶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了的。但是,他们并没有这经历。大概就是因为他们未明白神的“事实。”所以,我们要得着拯救的第一步,就是照神的眼光,来对待肉体。不是将要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乃是已经钉了。不是随着自己所见的,乃是凭着所信的——信神的话。如果我们在这一点上——肉体已经钉了——立定,我们就能进前,在经历上对付肉体。如果我们不是不管一切的灵程,而毫不摇移的站在这事实上,以为我的肉体无论如何都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就没有得着实在经历的可能。要得经历的人,应当先不顾自己的经历,只相信神的话,才能得着经历。

圣灵与经历

我们已经相信,已经承认我们的肉体,乃是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的;现在(并非在此以前)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经历的问题。虽然注重经历,然而我们在神面前的事实,还是坚决的持守着。因神为我们所成功的,和我们经历神所成功的,乃是不可分开的两件事。神所能的,祂已经都作了,已经都成功了。现在的问题,只问我们如何对待祂所已作的,对祂所已成功的持何态度。如果我们肯相信,肯运用我们的意志,拣选神所为我们成功的,那件事,就要在我们的生命上变成经历。

歌罗西三章五节说,“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这就是得着经历的法子。“所以”这两字,是跟着上文说的。三节说,“你们已经死了,”这是神为我们所成功的。就是因为“你们已经死了,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第一个死,乃是我们在基督里的地位事实,第二个死,乃是我们所实有的经历。我们看出这两个死的关系。现在信徒对于肉体的失败,就是在于看不出这两个死的关系。有的就是光要治死他的肉体,先注重他死的经历,然而他的肉体,却越治越活。有的就是光晓得自己的肉体是已经和主耶稣一同钉在十字架上的,而不再追求实验。此二者,都不能有肉体钉死的经历。

要治死,必须先明白同死,知同死必须实行治死。此二者是相辅而行的。知道了同死的事实,就以为已经满足了,就以为现在甚么都是属灵的,肉体已经消灭了,乃是自欺。然而,反之在自己治死自己肉体的恶行时,太重看了恶行,而不取肉体是已经死了的态度,也是虚空。当治死时,若忘记是已经死了,就甚么都治不死。当信徒以主的死,来治死他身体的恶行时,必须相信圣灵,叫十字架的死,在信徒所要治死的那一点上,成为实在。信徒与主联合的死,已经在他的灵里,但这属灵的死,并非一劳永逸的,甚么时候信徒不儆醒,不顺着圣灵行,或失去信心,甚么时候肉体就又要发动。无论我们在圣灵的生命里如何长进深入,然而肉体尚未改变其性情,还是顺服罪的律。所以虽然我们没有顺着肉体而行,然而我们若要被圣灵引导,(八14,)而不再受肉体的压制,我们总要治死我们身体的恶行,总要顺着圣灵而行。

肉体虽然可以叫它死,叫它“不生效力,”然而它还是存在的。人若以为他们能消灭罪性的存在,将肉体从我们里面薅拔出来,乃是最大的错误。这样的道理,就引人入了迷途。重生的生命,并不改变肉体;十字架的同钉,并不叫肉体化为乌有;住在灵里的圣灵,并不强迫人不再随着肉体行事。无论是肉体,或是人所称的“属肉性情,”乃是时常存在信徒里面的。信徒何时履行叫它可以作工的条件,它就要立时活动。只有等到主耶稣再临的时候,我们的与肉体联合的身体才改变形状,得着救赎。

肉体的存在,乃是呼召我们儆醒,并非叫我们投降。十字架已经完全将肉体钉死了,我们现在若肯靠着圣灵,治死我们身体的恶行,我们就要经历十字架的成功。“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罗八12~13。)我们如果顺着那灵而行——指着不容罪在身上掌权的态度(罗六12)——就无论罪恶的设想如何的来,总不能叫信徒失脚,他总是自由的。身体如此不为罪性所管辖,就是自由作圣灵的殿,作神的圣工。信徒得着自由的法子,就是信徒保守自由的法子;乃是因为信徒以生死关头的“是”答应神,以生死关头的“不”答应肉体,而接受主的死,而得着自由。所以在今生尚未脱离身体之前,这个向神的“是,”和向肉体的“不,”总要时常继续。没有一个信徒,现在能达到不受肉体试探的地位。所以,敏锐的眼光,儆醒,祈祷,有时并且禁食,乃是必需的,以叫他知道如何随着圣灵而行。

神那一方面,不能再作甚么了,祂已经成功了一切。现在只看人这一方面,如何对待神的工作。你虽然重生了,“若照着肉体活着,必要死,”要失去你灵性的生活,虽生犹死一般。“你若靠着圣灵”活着,你也应当死,不过是在基督的死里死。如果以基督的死,来治肉体一切的作为,那真是死。然而你若非这样死,就要那样死,总要一死。到底要哪一个死呢?肉体活着,圣灵(在实在的景况上)就不能活着。到底要哪一个活呢?神与你所安排的,乃是你的肉体所有的能力、和活动,都放在主耶稣十字架死的能力底下。我们愿意顺服神的旨意么?愿意让基督的十字架实验在我们的生命里么?若然,我们就当靠着圣灵治死身体一切的恶行。

参读《属灵人》(上册)第三章《十字架和圣灵》


问题讨论:如何在生活中治死我们属肉体的行为?

操练实行:在日常生活中儆醒祷告,与主联合,活在调和的灵里,治死我们身体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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