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利 9:24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了坛上的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面伏于地。
利 10:1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利 10:2
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利 10:3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在亲近我的人中,我要显为圣别;在众民面前,我要得着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利 10:4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近前来,把你们的弟兄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利 10:5
于是二人近前来,把他们穿着祭司内袍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说的。
利 10:6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全会众发怒;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要为耶和华所燃起的火哀哭。
利 10:7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利 10:8
耶和华对亚伦说,
利 10:9
你和你儿子们进会幕的时候,淡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利 10:10
使你们可以将圣的和俗的,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利 10:11
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告诉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导他们。
徒 2:1
五旬节那天到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
徒 2:2
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暴风刮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整个屋子。
徒 2:3
又有舌头如火焰向他们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身上,
徒 2:4
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溢,并且按着那灵所赐的发表,用别种不同的语言说起话来。
徒 5:1
但是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产业,
徒 5:2
把价银私自留下一部分,他的妻子也知道。他把一部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徒 5:3
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骗圣灵,把田产的价银私自留下一部分?
徒 5:4
田产还留着,所留下的不是你自己的吗?既卖了,价银不也是由你作主吗?你为什么心里起这意念?你不是欺骗人,乃是欺骗神了。
徒 5:5
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听见的人都甚惧怕。
徒 5:6
有些青年人起来,把他包裹好,抬出去埋葬了。
徒 5:7
约隔了三小时,亚拿尼亚的妻子进来,还不知道所发生的事。
徒 5:8
彼得对她说,你告诉我,你们卖田产的价银,就是这些吗?她说,是的,就是这些。
徒 5:9
彼得对她说,你们为什么同心试探主的灵?看哪,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了门口,他们也要把你抬出去。
徒 5:10
妇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那些青年人进来,见她已经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边。
徒 5:11
全教会以及所有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
祷读/背诵:
利 10:1~2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阅读内容:
在利未记一至九章,我们看见各样的祭及其条例,亚伦和他儿子们的承接圣职,祭司事奉的引进,以及祭司事奉的结果。祭司事奉的结果包括神的显现、神荣耀的显现、给百姓的祝福、火从神面前出来烧尽燔祭(利九24)。这代表神圣别的烈火,被神用于两种情形,一种是积极的,一种是消极的。在积极的情形里,我们有所为着神并献给神,祂就借着火的烧尽来悦纳。这样的烧尽是积极的;就是我们为着神的所是、所作并所有,已蒙神悦纳。在消极的情形里,圣别的火乃是从神临到的审判。在利未记十章一至十一节,可以看到这样消极的事例,就是拿答和亚比户的事例;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这一段。
十章一至十一节拿答和亚比户的事例,和前一章的事件是相连的。这件悲惨的事例似乎与“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祭坛上的燔祭和脂油”(利九24)这事,发生在同一天。
亚伦的两个儿子,拿答和亚比户,作了似乎很好的事:他们献祭给神。然而,他们献了“凡火”(利十1),凡俗的火,不是从诸天而来的火。神烧灭这两个献凡火的祭司,审判了这样的献凡火。这给我们看见,神一面是怜悯而仁慈的,另一面却是十分严厉而严谨的。在九章那超越、荣耀之日的祝福以后,就是在神开始给祂子民取用基督作祂们的享受之日以后,我们可能会容忍那记载在十章的过失。但神不容忍。神在祝福之后,立刻施行审判。
属天的火烧尽所献的祭,乃完全是积极的。那焚烧有力的证实了神是又真又活的神,祂与祂的子民,就是以色列人同在。不仅如此,这火的烧尽,证实了摩西所作的,以及他对百姓论到神所说的。在那时以前,以色列人可能在想,他们的神是哪一类的神,因为他们只借着摩西听过祂,却未见过祂。现在有个特别的日子,有各种的条例、规则和供物,乃是个满了礼仪、极为正式的日子。在这一天,神的荣耀显现了,祂的祝福也临到了祂的子民。此外,在这一天还有对供物的神圣悦纳。这悦纳是以烈火的形状临到。这火从天而降,并非出于地,也非源于以色列人。当火从天临到供物所在之处——祭坛,并烧尽供物之时,众民看见了,就都欢呼,脸伏于地(利九24下)。
不久之后,烈火再度出现,却是在消极的一面出现的。这回圣火不是接纳,乃是审判。在九章,圣别的火是在悦纳的一面焚烧;在十章,圣别的火是在审判的一面烧毁。关于拿答和亚比户,十章二节说,“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灭他们,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类似的事发生在使徒行传。在五旬节那天,神的荣耀从天上下来(徒二1~4),但过了不久,一对夫妇却因欺骗圣灵而死(徒五1~11)。在利未记十章的事例中,不圣之物,就是凡火、属世之火的献上,带进了审判。圣火,属天的火烧灭了拿答和亚比户,他们就死了。
我们越思想拿答和亚比户的事例,越看见神不仅是怜悯的,更是圣别的;不仅是仁慈的,也是严厉的。所以,我们在事奉神或摸神圣的事上,不可轻率。
利未记十章九、十节说,“你和你儿子同进会幕时,清酒和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是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使你们可以分辨圣的和俗的,不洁净的和洁净的。”这嘱咐指明,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的原因,很可能是他们喝醉了。这就叫他们松懈、大意,使他们不敬畏行事。结果,他们受到神圣别的审判。
论到轻率的事奉神和摸神圣事物的结果,旧约和新约的原则是一样的。拿答和亚比户的事例,同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事例一样,结果都是死。这给我们看见,轻率的摸神圣的事物乃是严重的,结果可能是死。按照新约,这死亡也许不是肉身的,而是属灵的。
问题讨论:
1、关于神圣别的烈火,在利未记九章24节,我们看到积极的一面;在十章1-11节我们看到消极一面。请简要说说,神怎样将圣别的火用于这两种情形?
2、在这两种不同的情形中,对于神是怎样的神,你有什么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