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利22:1 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22:2 你吩咐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要谨慎对待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
利22:3 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中,凡身上有不洁,却接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之圣物的,那人必从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
利22:4 亚伦的后裔,凡患麻风或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触着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泄精的人,
利22:5 或触着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触着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
利22:6 触着这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
利22:7 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
利22:8 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免得因此成为不洁;我是耶和华。
利22:9 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亵渎了圣物,因此担罪而死;我是使他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
利22:10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都不可吃圣物。
利22:11 倘若是祭司用自己银钱买得的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
利22:12 祭司的女儿若嫁给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
利22:13 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是被休了,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年轻时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利22:14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把圣物加上原数的五分之一,交给祭司。
利22: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利22:16 免得他们在吃圣物时,自取罪孽,有了罪过;因为我是使他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
利22:17 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22:18 你要对亚伦和他儿子们,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为许愿,或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
利22:19 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公绵羊、或公山羊献上,使你们蒙悦纳。
利22:20 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
利22:21 凡从牛群或羊群中,将平安祭牲献给耶和华,为要许特别的愿,或是甘心献的,所献的必须是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
利22:22 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
祷读/背诵:
利 22:2 你吩咐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要谨慎对待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
阅读内容:
利未记二十二章说到两件事:享受圣物时该有的圣别(利二二2~16),以及为许愿或甘心献的供物蒙悦纳的路(利二二18~33)。
壹 享受圣物时该有的圣别
我们要享受圣物,就需要圣别。为了够资格享受圣物,我们需要相当程度的圣别。我们需要圣别、分别归神到相当的程度。
一 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的圣物
“你吩咐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要谨慎对待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中,凡身上有不洁,却接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之圣物的,那人必从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利二二2~3)这里的圣物表征神赐给事奉祂的人享受的基督。神的子民献给神的一切,乃是神赐给我们这些事奉的人作享受之基督的预表。因此,圣物就是我们所经历并享受的基督。
二 凡不洁净的人,不可吃圣物,除非在水中洗身,免得担罪而死
在三至九节,我们看见凡不洁净的人,不可吃圣物,除非在水中洗身,免得担罪而死。这表征我们不该一面带着不洁之物的玷污,一面又来享受基督;我们必须先彻底对付玷污,免得被定罪,遭受属灵的死亡。这就是说,我们若要享受基督,就必须留意我们的光景。我们在任何一面蒙了不洁或玷污,都必须彻底对付,而这对付主要的是借着在圣灵里的洗涤。若不对付,我们多少会遭受属灵的死亡。
三 外人,在祭司家寄居的或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都不可吃圣物。”(利二二10)这表征未得救的人,或在对神的事奉上无分的人,无法享受基督。这样的人在祭司的职任上无分,不可吃圣物。
四 祭司买来的奴仆,和生在祭司家的人,可以吃圣物
“倘若是祭司用自己银钱买得的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利二二11)这表征基督用宝血买来,在神的家中为神所生的人,可以享受基督。我们既由基督所买,又是神所生,生在祂家中的,当然有资格享受基督。
五 祭司的女儿嫁给外人,就不可吃圣物的举祭,但若成了寡妇或离了婚,没有孩子,又回到父家,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
“祭司的女儿若嫁给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是被休了,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年轻时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利二二12~13)这表征信徒被外人吸引离开,就不能享受升天的基督,但他若和外人断绝来往,没有留下牵连,又回到教会中,就仍然可以享受基督。
一个人是祭司的女儿,意即这个人属于祭司体系。我们这属祭司体系的人若被外人吸引,就断绝了祭司职任,也断绝了对基督的享受。然而,那吸引若停止,我们又回到了教会生活,我们对基督的享受就要得着恢复。
六 人若误吃了圣物,要加上五分之一,把圣物交给祭司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把圣物加上原数的五分之一,交给祭司。”(利二二14)这里我们看见人若不知道那是圣物而吃了,他就要加上五分之一偿还,把圣物交给祭司。这表征我们轻率的享受基督,并不算是真正享受基督,还必须在神前受对付。
我们可能在享受基督的事上自欺。我们认为自己在享受基督,其实那不是真正对基督的享受。这种对基督虚假的享受,需要在神面前受对付。
贰 为许愿或甘心献的供物蒙悦纳的路
我们简短的说过,为着享受基督这圣物,我们该有的圣别。现在要从十八至三十三节来看,为许愿或甘心献的供物蒙悦纳的路。
许愿比甘心献的供物更强。愿一旦许了,就非常坚定,必须遵守。相反的,甘心献的供物,乃是出于我们的自由意志。我们可能献上甘心的供物,然而不贯彻到底,甚至忘记了。我们可能向神献上甘心的供物,后来又想要改变。这是一种不稳定、不肯定的奉献。然而,许愿就像向神起誓,是不能退回的,必须遵守。一位圣徒可能出于甘心将自己奉献给神,但一段时间之后,也许就忘了。然而,向神所许的愿就不能取消。因此,为许愿献的供物,比甘心献的供物更强。不仅如此,有些供物为甘心祭时可蒙悦纳,若为许愿却可能不蒙悦纳。
一 凡献供物,无论是为许愿,或为甘心献的,或作平安祭,凡给耶和华作燔祭的,若要蒙悦纳,就必须是公的,没有残疾的牛、绵羊、或山羊
在二十二章十八至二十一节,我们看见凡献供物,无论是为许愿,或为甘心献的,或作平安祭,凡给耶和华作燔祭的,若要蒙悦纳,就必须是公的,没有残疾的牛、绵羊、或山羊。这表征我们献上所经历的基督给神,作神的食物,必须是没有残缺的,才能蒙悦纳。
凡为许愿献的、甘心献的、与作平安祭的供物,都可以作燔祭。燔祭的意义就是绝对为着神。我们该绝对为着神,但我们常常没有绝对为着神。因此,我们可能盼望下定决心向神许愿,使我们的余生绝对为着神。这献给神的愿至终成了燔祭,意思就是我们的一生从此绝对为着神。
甘心祭也可以成为燔祭。我们可以出于甘心,拣选绝对为着神。这样的甘心祭也可以献给神作燔祭。
很难解释平安祭怎样可以向神献上作燔祭。我相信我们许多人在主的筵席上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们在主的筵席上享受主作平安祭时,我们对自己说,“我已往没有绝对为着神,现在我享受祂,决定从今以后要绝对为着神。”这就是平安祭成了燔祭。
有时,我们可能刚强的定意,要绝对为着神。这就是所许的愿成了燔祭。有时,我们可能自然而然的运用自由意志,选择要绝对为着神。这就是甘心祭成了燔祭。有时,我们在主的筵席前享受基督时,可能想到该绝对为着神。这就是平安祭成了燔祭。由此可见三种不同的供物——为许愿的、为甘心献的、为作平安祭的——都可能成为绝对为着神的燔祭。
按照二十二章十八至二十一节,这些供物都必须是公的,没有残疾的牛、绵羊、或山羊。这里“公的”表征刚强的基督。无论我们以何种方式献燔祭给神,我们的供物都必须是我们所经历,没有残疾、刚强的基督。
二 凡瞎眼的、折伤的、残癈的、有创伤的、长湿疹的、长癣疥的,都不可作火祭献给耶和华为食物
“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利二二22)这表征我们献上所经历的基督,若有以上六种毛病,就不可献给神作祂的食物,使祂满足。我们需要享受完全、没有残缺、常显为令人喜悦的基督,然后我们就能将这一位献给神,作神的食物。这就是说,我们能以基督喂养神,使神满足。
问题讨论:
圣物是什么?根据经节享受圣物时该有的圣别有哪些方面的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