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五)补充材料
精读《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五)补充材料

精读《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五)补充材料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

精读内容

第五天

精读《出埃及记》22章 D5

祷读/背诵:

加拉太书 3:23~24

但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归于那要显示的信仰。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儿童导师,带我们归于基督,好使我们本于信得称义。


精读节选:

律法离开活神就成了杀死人的字句

神所颁布的律法,至少有三方面的功用。首先,律法描绘神,并阐明神。作为律法是神的见证,它实际上是神的一幅图画,给我们看见神是怎样的一位神。在旧约和新约里,神所颁赐的诫命,都是启示神是谁,启示神的所是。利未记十九章二节赐下这一条诫命:“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主耶稣颁布了一条更高的诫命:“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五48)。两处的原则是相同的:律法呈现出一幅神的图画。根据神所颁赐的律法,神是完全的、圣洁的、公义的;祂是一位爱的神,也是一位光的神。祂的律法呈现一幅祂之所是的图画。

律法的第二种功用是暴露我们。这个功用在罗马七章说得很完全。在罗马七章七节保罗宣告说:“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在律法来到之前,罪是静止的。在罗马七章八节保罗说:“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然后在下一节他继续说:“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罪把律法当作一把刀,将保罗杀死。在十一节保罗告诉我们,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杀了他。因此,保罗在他的经历中,发现诫命对他乃是死的。神用诫命来暴露他。

律法的第三种功用乃是征服我们。我们被暴露以后,就需要被征服。一旦律法征服了我们,就能引我们到神那里。在马太十九章,那位富有的少年人接触主的时候被打败了;然而,他没有被征服。这就是他忧忧愁愁的走了的原因。倘若他被征服了,说:“主耶稣,我无法履行你的要求,去变卖我所有的,分给穷人。”主就会对他说:“既然你作不到,就让我来为你履行这项要求吧!”主要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并且为我们履行一切的要求。

在腓立比二章十二节保罗说:“这样看来,我亲爱的弟兄,你们既是常顺服的,不但我在你们那里,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更是顺服的,就当恐惧战兢,作出你们的救恩。”(直译)。我们需要被保罗的话征服,并承认我们无法作出我们的救恩。然后我们就会宝贵保罗在下一节所说的话:“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虽然我们无法作出我们的救恩,但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这就使我们能按着神在我们里头的运行,作出我们的救恩。

我们被律法征服了,并且告诉主说,我们无法履行祂的要求,我们就是不能像神一样圣洁,也不能像父一样的完全。以后主就会说:“只要敞开心接受我。让我进到你里面并为你履行这些要求。我要成为你的圣洁和完全。”我们不可能圣洁,但我们能够成圣。照样,我们不可能完全,但我们却能被成全。神的心意是要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人位。这样,祂就与我们合一,我们也与祂合一。然后,因祂活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活出祂来。这是圣经中神圣启示的基本原则。

在旧约和新约里,神都吩咐祂的百姓作许多事,这是事实。除了十诫以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律例、典章、规条。出埃及记二十一至二十三章就满了这样的律例、典章、规条。神用这一切来暴露并征服以色列人。神的心意是要用律法来描绘祂自已,然后暴露我们,征服我们,好叫我们向祂敞开,并让祂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而后祂就活在我们里面,我们也要活出祂来。

我们已经看见,颁赐律法有两方面,就是“白昼”的一面和“黑夜”的一面。我们若以为能履行律法的要求,而且想要这么作,我们就要发现自己是在“黑夜”里。我们把律法的诫命与神这生命的源头分开了,结果,诫命对我们就成为杀死人的字句。但我们若让律法作它的工作,来描绘神,暴露我们,征服我们,我们也告诉主,我们无法履行祂的要求,但我们完全信靠祂,我们就会在“白昼”里。然后这位立法者,就是生命的源头,就会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活在我们里面,并为我们成就一切。最终,它的结果会比律法的要求更好、更高。

当保罗还是大数的扫罗时,他就被律法暴露了。保罗说:“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罗七14)。保罗看见律法是圣洁的,但他是凡俗污秽的;律法是公义的,而他是不义的;律法是良善的,而他是邪恶的。他与律法所描绘的一切都相反。因为律法是这样的高,它不光暴露我们,它还征服我们。律法作为神的话,在它属灵、圣洁、公义、良善的方面,暴露并征服了我们,颁赐律法的本意是要带进生命,律法本身不能给人生命。那么我们向着律法该有什么样的态度呢?我们绝不该轻看律法。反之,我们应当感谢律法暴露我们,征服我们,并且把我们带到作生命源头的主那里。我们应当说:“律法,我要感谢你暴露我,征服我,并带我归向那能赐我生命的那一位。我要感谢你引我到赐生命者那里。”律法一离开作为生命源头的活神,对于罪人就成为定罪人和杀死人的成分(罗七13,11)。将律法与神自己分开,就是在律法的“黑夜”里。如果我们想要起来遵守神的律法,我们就会自动地将律法和神自己分开了。然后在我们努力遵守律法的时候,我们自己也与祂分开了。结果,律法就成为杀死我们的字句。我们就好像西乃山下的以色列人。只因为说,凡主所要求的,他们都要遵行,他们就把自己与神这生命的源头隔绝了。其后律法在他们的经历中,就成为杀死人的成分。

犹太教徒的事例,证实律法离开活神,就成为杀死人的字句。犹太教徒喜爱律法,并且热心遵守律法。但他们的喜爱和热心是在神以外。在约翰五章三十九至四十节主耶稣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犹太教徒以为圣经的白纸黑字里有生命。然而,到圣经面前,而不到主自己面前,也可能是迷信。

许多基督徒以迷信的方式使用圣经,以为圣经能真正保护他们。有些人觉得夜里可能发生什么邪恶的事,就在枕头底下放一本圣经。这是迷信。还有人以为,如果人手按圣经起誓,他就不可能撒谎。这也是迷信。

圣经的白纸黑字里没有生命。如果我们来到话面前,没有来到主面前,就不能从话得着生命。要从话得着生命,就必须在读主话的时候接触主。事实上,生命不在圣经本身;生命乃是在基督里。为这缘故,我们绝不该把圣经和主自己分开。圣经要成为生命树。但我们若把圣经和作为生命源头的主分开,它对我们就成了知识树。圣经对我们是生命树还是知识树,在于我们的光景和立场。我们若与主站在一起,圣经对我们就是生命。但我们若把自己与主分开,而还想要使用圣经的话,它对我们就成了知识树。每当我们在主以外来使用神的话,圣经就成了杀死人的字句。因此,我们读主话的时候,若与主站在一起,我们就在“白昼”。但我们若与主分开,就在“黑夜”里。

节选自《出埃及生命读经》64篇


问题讨论:本篇信息告诉我们律法有哪些功用?为什么说律法一离开活神就成了杀死人的字句?

操练实行:

1. 操练每天定时读经,并且认识到每一次读圣经不是来到白纸黑字面前获取知识,而是来到主面前吸取主获得生命。

2. 诵读大本诗歌591

大本诗歌 591首


分享此文章:

精读《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五)补充材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