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利25:23 地不可永远卖断,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利25:25 你的弟兄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作代赎的人,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
利25:26 若没有人能为他赎回,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
利25:27 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付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
利25:28 倘若他没有力量,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就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他要归回自己的地业。
利25:29 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他一整年有赎回权。
利25:30 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世世代代为业;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
启3:11 我必快来,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有人夺去你的冠冕。
太24:48 若是那恶仆心里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
太25:29 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他就充盈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去。
祷读/背诵:
利 25:30 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世世代代为业;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
启 3:11 我必快来,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有人夺去你的冠冕。
阅读内容:
关于禧年,有些极重要描绘的辞,诸如喊叫、释放或自由、产业、 家。禧年是喊叫的时候,也是我们脱离奴役与被掳,得到释放和自由的时候。我们从前失去了神圣的产业,但在新约的禧年里,这产业已归还给我们享受。在禧年里,我们也归回我们的家。我们若将这些事连在一起,就会对禧年有完整的领会。我们曾在奴役与被掳中,但现在已经得了释放,归回对产业的享受,也归回我们的家,使我们能在神的恩典中有真实的交通。
禧年也是安息年。这就是利未记二十五章先启示安息年的原因。第八个安息年就是禧年,是满了安息、释放与享受的安息年。在这禧年里,一切神圣的产业都要按照神的经纶,再度得到平衡。地的出产对人,甚至对走兽,都成了共有的,可以自由取用。
八 以色列人所得为业的地是属于神的,不可永远卖断
“地不可永远卖断,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利二五23)这表征我们神圣的产业是属于神的,即使我们失败或堕落,也不会永远失去。这是神恩典的保障。
在新约里,有许多教训论到国度的奖赏与惩罚。我们也许会失败,甚至在千年国里受管教,但我们神圣产业属灵的所有权却不会永远失去。千年国以后,受管教的信徒要得回神圣产业的所有权,要在新天新地里享受新耶路撒冷的福分。这是出于神的恩典,我们要得回神圣的产业,直到永远。
九 关于赎回卖了的地
利未记二十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八说到卖了之地的赎回。这段记载很有意义,但有点复杂,因此需要特别留意。
1 重新得回我们对神圣产业的享受
我们纵然软弱、退后、失去了对神圣产业的享受,但我们还可以重新得回。我们可能暂时失去这享受,但至终必归还我们。
2 以色列人重新得回所失去的
以色列人虽然历代以来失去了从神所得的一切,但在主回来时,要重新得回。主回来时,以色列人要重新得回他们从神所得之分的所有权。
3 一个以色列人若变穷了,卖了一些产业,他最近的亲属就要来作赎主,将他所卖的赎回
“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要准人将地赎回。你的弟兄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作代赎的人,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利二五24~25)这表征我们变穷了,卖了我们的产业,主耶稣是我们最近的亲属,成了我们的救赎主,将我们所卖的,替我们赎回。
在亚当里,我们卖了一切。但主耶稣是我们的亲属,作了我们的救赎主,为我们赎回了一切。路得记说明了这点。在路得记中,我们看见路得由她的亲属波阿斯所赎回。因此,路得记乃是禧年完整的故事。
4 一个以色列人若没有人为他赎回,但他自己富足起来,就可以自己赎回
“若没有人能为他赎回,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付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利二五26~27)这表征以色列人不承认主耶稣是他们最近的亲属,把自己摆在负责赎回自己的地位上,等待富足时自己赎回。然而,直到今日他们仍无法赎回,实际上他们永远不能自己赎回。到主耶稣回来时,以色列人要承认主是他们的亲属,那时他们就要被主赎回。
5 人若没有足够的钱财赎回,就要等到禧年,地就要让出归他
“倘若他没有力量,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就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他要归回自己的地业。”(利二五28)这表征我们不能赎回所失去的,直到新约的禧年,那时我们一切失去的就归回我们,作我们的产业。
在这些经节里,我们看见以色列人有三个途径可以得回所失去的产业。首先,可以由他最近的亲属赎回。这是一件恩典的事。第二,他若富足起来,可以自己赎回。第三,倘若没有亲属替他赎回,他自己也无能赎回,就要等到禧年,那时所卖的产业就自然要归还他。这也是一件恩典的事。因此,禧年是神恩典非常好的预表。
十 关于已卖房屋的赎回
利未记二十五章二十九至三十四节说到已卖房屋的赎回 。
1 以色列人若把城内的房屋卖了,一年之内有赎回权;一年之后,这权利就要结束,即使在禧年,房子也不得让出还他
“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他一整年有赎回权。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世世代代为业;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利二五29~30)这表征信徒若失去对教会生活的享受,只能在神恩典的短暂期限内得着恢复。对教会生活所失去的享受若没有在教会时代得着恢复,在千年国时仍要失去。这是按照“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去”的原则(太二五29)。因此,失去对教会生活的享受,比失去对基督作我们神圣产业的享受更为严重。
论到城内房屋的赎回,这里有限制的律例。满了一年以后,房子就不能赎回,甚至在禧年也不能。我们也许认为禧年可以使一切归回,但事实并非如此,这里还有时间的限制。
城内的房屋是教会生活的预表。我们可以卖别的东西,但绝不该卖教会生活。我们若卖了教会生活,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恢复,不然即使禧年也对我们无能为力。如二十九节的一年所指明的,我们对教会生活的享受,只能在神恩典短暂的期限内得着恢复。
一整年预表教会时代。我们不要认为教会时代很长,事实上,新约警告我们,教会时代很短。主耶稣自己说过:“我必快来”(启三11)。只有懒惰、闲懒的仆人才说,“我的主人必来得迟”(太二四48下)。事实上,主正加速祂的回来,教会时代很快就会结束。教会时代不会加长、延长。没有人能说主不会明天回来,把教会生活结束。教会时代只有一段短时间,只是神恩典短暂的时期。今天我们在教会生活中,但主回来时要结束这教会生活。
你若失去教会生活而不快快赎回,就在千年国里也要失去教会生活。这就是说,对教会生活的享受若是失去,在千年国里也就不会得着恢复。我们已经指出,这是按照“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去”的原则。你若在今世没有教会生活,在来世也要把教会生活从你夺去。在马太二十五章,失去要来国度的奖赏,就是失去对教会生活的享受。
失去对教会生活的享受,比失去对基督的享受还要严重。因为要恢复对基督的享受比较容易。今天我们若失去对基督的享受,可以很快且容易的恢复。主是满有恩典的,祂可以随时让我们得回,作我们的享受。然而,要恢复失去的教会生活所需要的时间就长得多,因为有困难阻挠我们回到教会生活。我们该受此警告,不要把教会生活卖了。我们一旦卖了教会生活,就该竭力尽快恢复,因为教会时代随时都可能结束。我们若不在今世恢复所失去的教会生活,就要失去对基督身体的享受,直到千年国里受过管教之后,才在新耶路撒冷里得回。
虽然新约里有这关于丧失教会生活的教训,基督教教师看见的却不多。对教会生活的丧失和恢复有这样的看见,会帮助我们认识今天何等需要过正当的教会生活。我们一旦失去教会生活,就有危机也会在要来的千年国里失去。所以我们需要认识,失去教会生活比失去对基督的享受还要严重。
问题讨论:
1、以色列人有哪三个途径可以得回所失去的产业?
2、请根据利二五29~30节,说说为何失去对教会生活的享受,比失去对基督作我们神圣产业的享受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