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申 16:18 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里,按着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他们必按公义的判断,审判百姓。
申 16:19 不可屈枉公理,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申 16:20 你要追求公义,只当追求公义,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
申 17:8 你城中若起了争执的事,或因杀人,或因诉讼,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你就当起来,上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
申 17:9 去见祭司利未人和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
申 17:10 你要照着他们从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去行;你要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
申 17:11 要按他们所给你的指导,照他们所告诉你的断案去行;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
申 17:12 若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在那里在耶和华你神面前侍立供职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必要治死;这样,你就把那恶从以色列中完全除掉。
申 17:13 众百姓听见都要害怕,不再擅自行事。
申 33:8 论利未说,耶和华啊,愿你的土明和乌陵都在你的虔诚人那里;你在玛撒曾试验他,在米利巴水曾与他争论。
撒上 8:6 他们说,求你给我们一位王治理我们;撒母耳不喜悦这事,就祷告耶和华。
撒上 8:7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听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
撒上 8:10 撒母耳将耶和华的话都告诉求他立王的百姓,
撒上 8:11 说,管辖你们的王必这样行:他必征取你们的儿子,派他们为他赶车,作他的马兵,奔走在他的车前;
撒上 8:14 也必征取你们最好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赐给他的臣仆。
撒上 8:17 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你们也必作他的仆人。
撒上 8:18 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哀求耶和华,那日耶和华却不应允你们。
撒上 8:19 但百姓不肯听撒母耳的话,说,不然,总要有一位王治理我们,
撒上 8:20 使我们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我们,率领我们出征,为我们争战。
撒上 8:22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你只管听从他们的话,为他们立王。撒母耳对以色列人说,你们各归各城去吧。
撒上 13:14 但现在你的国必不得继续存立。耶和华已经为自己寻着一个合乎祂心的人,耶和华已经立他作百姓的领袖,因为你没有遵守耶和华所吩咐你的。
祷读/背诵:
申 16:19 不可屈枉公理,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叫智慧人的眼变瞎,又能颠倒义人的话。
阅读内容:
在这篇论到一般律例和典章之重申的信息中,我们要来看关于百姓中间的神圣管理。(申十六18~20,十七8~20,十九15~21,二一1~9,18~23,二二13~30,二四1~4,7,16,二五1~3,5~16)申命记中这些论到神圣管理的段落,不仅是摩西的话,乃是神的话。我们需要研读这些段落,好认识神的心思,知道祂所想的是什么。神认识人和人的需要、情形、光景。所以,凡神所说关于人的,都是最后的断语。
四 关于百姓中间的管理
关于百姓中间的神圣管理,不是专制,也不是民主,乃是神治。神治是按着神的所是由神管治。今天我们在教会生活中,不是实行专制的独裁政体,也不是按着人的意见实行民主。相反的,我们尊重神的权柄,以祂的权柄作我们的管治,因此教会中的管治乃是神治。
1 设立审判官和官长
申命记十六章十八至二十节说到设立审判官和官长。
a 在各城里,按着各支派
各城里要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里,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他们必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申十六18)
b 要保持公正
十九节指明,所设立的审判官和官长要保持公正。『不可屈枉正直,不可偏待人,也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智慧人的眼变瞎,又能扭曲义人的话。』这里我们看到,神圣的管治首先注重公正。一切不实行公正的政府都不会长久。强的政府乃是建立在公正之上的政府。这样的政府凡事都讲求公平、公正、公义。
c 要追求公义
审判官和官长必须追求公义。『你要追求公义,惟有公义,好叫你活着,得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申十六20)保持公正就是追求公义。藉着追求公义,以色列人就能在神所赐他们的地上长久活着。他们若不保持公正,追求公义,就不能在美地上长久活着。
2 对难以审断之争讼案子的判断
十七章八至十三节说到难以审断之争讼案子的判断。
a 这案子要带到耶和华神所选择的地方
对于难以审断之争讼案子的判断,首要的要求是把案子带到耶和华神所选择的地方(申十七8下)。
b 祭司利未人和审判官要查问,审断这案子
『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当时的审判官,查问这事,他们必将判语向你宣告。』(申十七9)案子主要是由祭司查问的。祭司查问案子,首先是到神那里,停留在神面前。祭司要在神面前思考神的圣言。接着,三十三章八节指明,祭司利未人有带着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提供实时的光照(关于乌陵和土明的细节,请参看论到出埃及二十八章十五至二十一节的生命读经信息)。藉着神的同在、神的话、和乌陵土明,祭司就对神圣的判断有清楚的领会,就把这判断交给当时的审判官。审判官就要按着祭司从神所领受并传给他的来审断。所以,案子的审断虽然是来自人,却是出于神并按着神来审断。这是真实的神治。
教会中的管治不该是专制,也不该是民主,乃该是神治;就该像十七章八至九节的管治一样。所有的圣徒都是祭司,但长老们是领头的祭司。他们是祭司,就该带着神的圣言和今日的胸牌—与基督调和的灵及教会,停留在主的面前。他们带着圣言和为着教会之调和的灵,停留在主面前,就会按主所想的得着领会,这领会要成为一种审断的判断。然后长老们该按这神圣的审断来管理。因此长老的功用首先是领头的祭司,然后是管理的人。
c 百姓要照祭司和审判官宣告的判语去行
百姓要照祭司和审判官宣告的判语去行。『你要照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向你宣告的判语去行;你必照着他们所指示你的一切话,确实遵行。要按他们指示你律法上的话,并按他们所审断的去行;他们向你宣告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申十七10~11)这里『律法的话』,原文在别处用以指整个的律法(参申十七18)。
d 若有人不听从祭司或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
若有人不听从祭司或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若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这样,你就将那恶从以色列中完全除掉。』(申十七12)
3 立王治理百姓
申命记十七章十四至二十节说到立王治理百姓。实际上,神不喜欢祂的百姓中有王。祂自己就是王;所以,祂的百姓想要一个王,意思就是他们想要一个人来代替神。神是我们的王,不该也不能被代替。然而,按照我们堕落之人的天性,我们喜欢有王。这是撒母耳那时代的光景。即使这是得罪神的,百姓还是想要一个王(撒上八4~22)。因着他们的坚持,神就给他们一个王—扫罗。扫罗不是个好王,因为他不是合乎神心的王。以后,神拣选并兴起大卫来代替扫罗。大卫作王,不是按神的偏爱,乃是按神的心(撒上十三14)。在神眼中,大卫是最令神喜悦的王。
问题讨论:
1、申命记十六章18~20节说到设立审判官和官长。他们要按什么来设立?神对所设立的这些管治者有什么要求?
2、十七章8~13节说到难以审断之争讼案子的判断。这种案子该到哪里、交由谁来判断?他该如何来查问?这些该如何应用在今天教会的管治中?
3、为什么说实际上神不喜欢祂的百姓中有王?